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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算业务温馨提示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9-05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前期核算业务工作情况及审计要求,现将报销业务中的一些重点事项提示如下:

1.每月月底和月初为财务对账、结账时间,该段时间暂停记账、支付,但可以提交报销单,具体时长视当月业务量大小、是否遇上周末节假日而定(12月底需要时间较长,还需要年度结账、年度决算报表填报),此段时间财务需与各银行、税务(个税、增值税及附加)、资产处核对相关数据是否正确,如无误即可结账(如不一致,需要查找原因并调整),然后才可以开始下月正常记账及支付,流程是核算科记账,复核,结算中心复核支付。

2.每天下午4点半以后停止接单,每周五下午财务处集中学习,暂停接单

3.为保证个税计算准确,校内老师其它工薪收入(劳务、科研绩效)发放需要在每月发完工资之后送报销单,校外人员、学生劳务不受此限制。每月26日至月底,网上申报系统暂停使用,次月1日后可以正常使用。

4.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时,如有租车费(租车出差时产生的)请将租车费金额填写在差旅费报销单的“汽车”栏内,要仔细检查用车租赁明细单上的各项金额,确保无误,附件数按发票张数填写。

5.去济宁市任城区、兖州区、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济宁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市出差发生的费用,不属于差旅费报销范围,需填制日常报销单。

6.填写日常报销单、资产报销单、借款单时,附件张数请按报销单后的相关材料的实际张数填写(包括发票、支付记录、相关支撑材料等),如其中小于A4纸的票据比如2张支付小票粘贴在一张空白A4纸上则算2张附件。

7.报销如附有合同请注明合同签订日期。

8.公务活动中,同城(曲阜城区)不得接待。

9.报销时不得代签字。

10.需保证发票真实有效,避免出现发票红冲(即发票作废)现象。

11.根据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需要,请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含百名卓越人才计划)的老师们注意,若支出经费中有支出是用于本科生学科竞赛和科创项目的,请在提交报销单据时,在报销单下方注明用于开展本科生学科竞赛和科创项目的金额,格式为:本次支出经费中的**元用于支持本科生学科竞赛和科创项目。

12.其他注意事项如签字、出差审批时间等等,请登录济宁学院财务处网站https://caiwu.jnxy.edu.cn/或关注济宁学院财务处微信公众号查看。

请各位报账员将相关信息及时通知到本单位全体职工(特别是近几年新进老师),让我们共同携手,提高报销效率!谢谢!

财务处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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