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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社会服务收入管理办法专题讨论会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6-05-28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服务性收入管理,健全经费筹措与管理制度体系,激发办学内生动力,保障学校高质量发展有序推进,2026年5月26日下午,我校在行政楼A221会议室召开社会服务收入管理办法专题讨论会。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王清明,党委委员、副校长李凡路出席会议,部分二级学院院长、教务处、科研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副校长李凡路主持。

会议伊始,财务处长张颖介绍了本次《社会服务性收入管理办法》研讨的背景、修订思路及核心内容,明确了办法制定、优化完善的工作目标,指出规范社会服务收入管理是优化学校资源配置、拓宽办学经费渠道、提升办学保障能力的重要举措,对推动学校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希望与会人员结合学校办学实际和岗位工作职能,积极建言献策,精准梳理制度落地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助力制度进一步细化、优化、落地。

王清明在会上作重要讲话。他指出,充足稳定的财力保障是学校推进内涵式高质量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办学综合实力的坚实基础。当前,学校正处于提质增效、创新发展、应用转型攻坚的关键阶段,仅依靠常规办学经费难以全方位支撑学科建设、教学改革、科研创新和人才培养等各项工作提质升级。全校各二级学院、各职能部门要立足自身资源优势,盘活师资、场地、科研、专业技术等各类办学资源,严守法律法规和校园规章制度,合规有序开拓社会服务渠道,多元化、规范化筹措办学经费,为学校各项事业发展赋能助力。

针对社会服务收入管理落地实施,王清明强调,要健全完善配套绩效考核机制,树立“奖优罚劣、实干实效”的鲜明导向。学校将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奖惩分明的考核评价体系,细化社会服务工作目标任务与考核标准,严格落实考核结果运用。对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圆满完成目标任务、为学校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予以表彰奖励;对履职不力、未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工作推进滞后的主体,严格落实相应惩戒措施,以刚性考核倒逼责任落实,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参与社会服务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研讨交流环节,与会人员围绕《服务性收入管理办法》的条款细则、适用范围、收入核算、分配机制、考核细则、落地流程等关键内容展开深入探讨,结合各学院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实际,针对制度优化、流程简化、权责划分、激励保障等方面提出多项贴合实际、务实可行的修改意见和完善建议,现场研讨氛围浓厚,为制度的修订完善和落地实施凝聚了广泛共识、夯实了工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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