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票签字
1.学校各部门、二级学院包干经费和专项经费需双签。
2.学校专项经费3万以下(不含3万)归口部门负责人签字,3万(含3万)以上15万以下分管校长签字,15万(含15万)以上校长签字。
3.科研经费、创收经费、自筹经费以外的自制凭证报销按上级规定由归口部门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签字。
4.科研经费由项目负责人和证明人签字。
5.涉及实验室用品的发票需要单位实验室保管员签字。
二、票据粘贴
1.票据规格小于A4纸的一定要采用横向平铺式方式按照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的顺序依次粘贴到A4纸上,左侧预留至少3厘米的空白装订距离,票据之间不可相互覆盖遮挡。
2.规格等于A4纸大小的票据直接附在报销材料中。
3.规格大于A4纸大小的票据及非票据原始凭证(如合同、审批表、通知等),在保留单据有效信息的基础上裁剪为A4纸大小,拆开附在报销材料中。
4.电子发票需用A4纸横向打印,图片大小要适当并尽量靠右,发票信息清晰可辨认,不要遮挡发票左上角的二维码,以免无法识别,左侧边距至少3厘米,便于会计凭证横向左侧装订。
5.所有票据需确保纸面平整无折叠,除了上述小于A4纸的票据需要粘贴在空白A4纸上外,将全部报销材料统一用燕尾夹或曲别针固定,切勿使用订书钉、胶水、胶棒。
三、发票检验
1.发票从开具之日起不能超过一年,同时要确保发票的真实有效,避免电子发票报销后再红字冲销(相当于发票作废)。
2.发票抬头为济宁学院,实行实名制的票据如人身保险发票、车票、机票、保教费除外。
3.电子发票须在发票空白处手写“仅此一次报销”字样。
4.发票必须详细填列商品(服务)品目、数量、单价等内容,或者提供税控系统出具的销货清单(盖发票专用章;如是“全电”发票即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则可无此章)。
5. 如需对私转账,需要提供付款记录截图,标明是否用公务卡支付(横纵向课题经费(不含学校配套经费)可以不用公务卡支付)。特别注意付款记录里收款方是否与发票开票方一致(特别是网上购物),不一致的要第一时间与商家联系,让商家提供委托收款的说明。
6.对公转账需收款方单位名称、银行账号跟发票一致,不能多字或少字。如是个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要填写正确,开户行要具体到支行一级,避免支付失败。
四、报销附件
1.金额超过2万(含2万)需提供合同原件(水、电、保险等除外),横向课题经费超过20万(含20万)需提供合同原件,特殊情况下若是合同复印件须注明原件在哪并盖章。
2.差旅费报销须附出差审批单,一事一报。邀请校外学者、专家或有关人员来校开会、交流、访问、调研,报销差旅费时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邀请函或书面说明。
3.租车费报销发票(定点企业开具)须附租车OA申请明细单和经领导签字的租车费明细,一事一报。使用横向科研经费租车可使用非定点企业车辆。
4.公务接待费报销除发票外,需附公函(邀请函)、公务接待清单、公务接待审批单、餐费明细(盖发票专用章;如是“全电”发票即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则可无此章),一事一报。对私支付,须附支付记录。
5.使用校长基金需校长签字并提供会议纪要原件。
6.给项目成员以外的学生、校内人员、校外人员发放劳务费,需要附工作量说明及发放标准,如是校外专家还需有专家简介。
五、其它
1.印刷费核算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年版)的通知》要求,需要学校集中采购;视频制作费用列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录音、编曲、视频制作费;展板、条幅、海报制作费用,根据展板具体内容可列入委托业务费、办公费或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广告宣传费。
2.租车明细单需二级学院负责人双签或部门负责人签字。
3.目前财务处已上线劳务无纸化系统,系统上线试运行期间,暂只支持横向科研经费中的劳务费发放,后续将陆续开放其他经费的无纸化报销。
4.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财预〔2024〕67号),2025年财政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删除“咨询费”(30203款)科目。明确支付给个人的咨询费纳入劳务费范围进行核算,需要通过收入申报系统发放,同正常的劳务费发放流程。需要注意的是,支付给单位的咨询费用并入“委托业务费”科目进行核算,通过网上报账系统的日常报销模块进行填报。
具体业务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请登陆财务处网站或关注济宁学院财务处微信公众号查询。
财务处
2025年3月10日